自去年6月甘肃省首家少年法庭——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抚养纠纷类案件共21件,其中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占80%,呈上升趋势。
城关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朱榕介绍说,少年法庭的法官发现,相当一部分以增加抚育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经审理发现背后“另有隐情”,表现为“所诉非所求”。
少年法庭法官瞿梅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去年她受理的一起案件,诉讼要求为增加抚育费,但经了解后发现,是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不满另一方长期对女儿不闻不问,认为没有尽到责任,遂以要求增加抚育费为由起诉。
“还有一些当事人因为在离异前达成的协议需要双方配合完成,结果离异后没有很好配合,比如未办理产权的房屋要办产权证需要一方提供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但由于离异后心存积怨,一方在商谈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瞿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抚育费纠纷案件表面看是物价上涨后的合理诉求,背后其实是夫妻关系破裂后积怨的爆发。
“此类案件的审理需要对当事人真正诉求进行及时捕捉和辨别,通过不断地跟当事人谈心,针对其真正意图对症下药。”朱榕说,耐心、细心地挖掘案件背后的隐情,实现此类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少年法庭一直秉持的理念。
朱榕介绍,少年法庭是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思想及生理特点而设置的专门性审判机构,自1988年组建至2010年6月9日正式挂牌,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始终,在多方位、多角度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维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时,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变更、抚育费纠纷案件,更是本着“调解纠纷,维护和谐”的工作态度,用法官的真心、真情化解难断的“家务事”。